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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29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奖学科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时间范围是2014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类型或形式为: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单位和名额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我校需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申报。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有待省教育厅下达。学校视申报情况和成果质量,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择优向上推荐。

五、申报办法和程序

1. 网上申报。教育部社科司网站主页上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址为www.moe.edu.cn/s78/A13/经我处咨询,申报教师进入该申报平台只能阅读下载平台发布的通知通告,如申报书、答疑、流程、说明等,无法登录系统进行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教育部社科司要求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登录申报系统,审核上传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再由省教育厅在系统中审核上传至教育部。网络申报上传时间为201931日至29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

2. 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填写并提交《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给学院,由学院统一送交社科处。材料具体要求和份数详见下面第六条。《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六、申报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一)226日,学校申报截止。各学院要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指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学院统一报送,材料如下: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 申报成果一式9份(1份原件,须在原件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除交著作一本外,还需交成果简介复印件一式9份;论文类成果复印件一式9份,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咨询服务报告类摘要一式9份。著作简介、论文复印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摘要请直接装订在每一份《申报评审表》之后。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其他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之后。佐证材料包括论著类的封面、目录、简介;申报表提及到的内容必须要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顺序与申报表所提到的顺序一致)。佐证材料应打印目录和页码,不同部分内容可用彩纸隔开。证明材料中涉及到申报者和申报成果的地方用荧光笔涂抹醒目标出。成果被引用情况应开具引用证明。

4. 仔细核对无误后的《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5.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1份(PDF格式,以申报者名字命名文件夹1个,内含申报者名字命名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各1个文档)。

6. 材料装袋方式:申报材料(包括原件)必须按份数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每份档案袋包括1份《申报评审表》、1份成果材料、1份相关证明材料),每份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报评审表》的封面,如需分装多袋则标上序号。其中1份档案袋左上角标注学校留档(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

(二)226-31,社科处复核后,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三)34-38,推荐上报的申报成果在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反馈评审专家和社科处的建议意见。退还申报材料。

(四)315日前,完善申报材料后,先交定稿材料1套(含申报评审表、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社科处审核把关。

(五)322日前,社科处反馈审核意见,继续完善材料,学院报送最终定稿及《申报汇总表》。325日前社科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并按省里规定时间上传申报系统。

最终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 著作类:《申报评审表》及装订在一起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7份,著作4本。

2. 论文类:《申报评审表》及装订在一起的论文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7份。

3. 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申报评审表》及装订在一起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1份,咨询报告或读物4本。

4. 分管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

5.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各学院要认真初审并签署意见。审核内容主要为:(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由于申报时间正值寒假,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和动员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包括离退休老师)积极申报,仔细研读《实施办法》和《申报答疑》,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

 

联系人:倪庆富 办公电话:889130  短号641621

Emailniqingfu@nbu.edu.cn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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